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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4689.11-1984皮革一化學試驗樣品的制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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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689.11-1984.Leather一P reparation of chemical test samples.
GB 4689.11規(guī)定了皮革化學分析用試樣的制備方法,適用于各種類型和各種方法糅制的皮革。
GB 4689.11等效采用國際標準ISO 4044-1977《皮革-化學試驗樣品的制備》。
1原理
用切割磨將革塊磨碎或切割成極細的革片。
2儀器
2.1切割磨: 具有轉(zhuǎn)速為700 ~ 100r// min的刀和帶有直徑為4 m m孔眼的篩板。磨刀必須符合所要求的那么鋒利。
2.2其他類 型切割器1:能切割成極細的革片的切割器都能使用,但在切割過程中不應(yīng)產(chǎn)生高溫。
注:磨、篩板和接受器在每次使用后應(yīng)徹底清潔,但不能用水清洗。
3試樣的制備
皮革在磨碎以前,先用沖壓或切割的方法制成較小的革條,約10mm寬。如果革條水分的含量大于30%,應(yīng)在不超過50C的溫度下進行預干燥,然后再在20和相對濕度為65 %的空氣中放置24 h,再稱重,磨碎。絕不能用磨去磨碎湖濕的皮革。
4試樣的貯存
將制備好的試樣徹底混合后,放入一個清潔、干燥、不漏氣的容器中。容器應(yīng)遠離熱源。
附加說明:
GB 4689.1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業(yè)部提出,由輕工業(yè)部毛皮制革工業(yè)科學研究所歸口。
GB 4689.11由輕工業(yè)部毛皮制革工業(yè)科學研究所負責起草。
GB 4689.11主要起草人黃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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