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 511-1993《電站設備備品配件分類與編碼導則》基本信息
標準號:
DL 511-1993中文名稱:
《電站設備備品配件分類與編碼導則》發(fā)布日期:
1993-03-08實施日期:
1993-10-01發(fā)布部門:
能源部中國標準分類號:
A24分類編碼DL 511-1993《電站設備備品配件分類與編碼導則》介紹
《電站設備備品配件分類與編碼導則》(DL 511-1993),以下簡稱《導則》,是由能源部發(fā)布的一項規(guī)定,《導則》自1993年3月8日發(fā)布,并于1993年10月1日正式實施。
一、標準制定背景
在電力工業(yè)迅猛發(fā)展的背景下,電站設備的管理日益變得復雜。為了更好地實現(xiàn)設備的維護、維修和更新,需要對備品配件進行科學分類和編碼?!秾t》的制定,正是為了滿足這一需求,提高電站設備的管理水平。
二、標準適用范圍
《導則》適用于各類電站設備備品配件的分類與編碼。包括但不限于火力發(fā)電、水力發(fā)電、核能發(fā)電等電站設備,以及相關(guān)的輔助設備和系統(tǒng)。
三、分類原則
1、根據(jù)備品配件的功能和性能進行分類;
2、考慮備品配件在電站設備中的使用頻率和重要性;
3、便于備品配件的管理、采購和存儲。
四、編碼規(guī)則
1、采用數(shù)字和字母相結(jié)合的編碼方式;
2、編碼應具有唯一性,不得重復;
3、編碼應簡潔明了,便于識別和查詢。
五、編碼結(jié)構(gòu)
1、設備類別碼:表示備品配件所屬的設備類別;
2、設備型號碼:表示備品配件所屬的設備型號;
3、配件類別碼:表示備品配件的類別;
4、配件型號碼:表示備品配件的具體型號;
5、序號碼:表示同一類別、型號的備品配件的序號。
六、管理要求
1、建立完善的備品配件管理制度;
2、定期對備品配件進行清點、檢查和維護;
3、建立備品配件的采購、存儲和使用記錄;
4、定期對備品配件的分類和編碼進行更新和維護。
七、實施意義
《導則》的實施,對于提高電站設備管理水平、降低設備故障率、提高設備運行效率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為電站設備備品配件的采購、存儲和使用提供了科學依據(jù)。
檢測流程步驟
溫馨提示:以上內(nèi)容僅供參考使用,更多檢測需求請咨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