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0000.2-2013《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guī)范 第2部分:爆炸物》基本信息
標準號:
GB 30000.2-2013中文名稱:
《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guī)范 第2部分:爆炸物》發(fā)布日期:
2013-10-10實施日期:
2014-11-01發(fā)布部門:
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提出單位:
全國危險化學品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251)歸口單位:
全國危險化學品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251)起草單位:
北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起草人:
肖煥新、劉剛、肖秋平、吳俊逸、商杰、蔣偉中國標準分類號:
A80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綜合國際標準分類號:
13.300危險品防護GB 30000.2-2013《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guī)范 第2部分:爆炸物》介紹
GB 30000.2-2013《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guī)范 第2部分:爆炸物》(以下簡稱“本標準”)由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lián)合發(fā)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一、標準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爆炸物的分類、標簽和包裝,包括但不限于*用和民用爆炸物、煙火制品、民用爆破器材等。本標準不適用于核材料、放射性物質以及*事裝備中的爆炸物。
二、爆炸物分類
1、1.1 類: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雷管等。
2、1.2 類:具有拋射危險但無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發(fā)射藥、煙火制品等。
3、1.3 類:具有燃燒危險但無重大爆炸或拋射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導火索、點**等。
4、1.4 類:無重大危險性的爆炸性物質和物品,如某些煙火制品、民用爆破器材等。
三、標簽規(guī)范
1、標簽應包含物質或物品的名稱、分類、危險性說明、預防措施、應急處理方法等信息。
2、標簽上應使用中文和(或)英文,并采用醒目、易讀的字體。
3、標簽上應有相應的危險性符號,如爆炸物的符號為“爆炸”圖案。
4、標簽應牢固粘貼或印刷在包裝上,不得隨意涂改或損壞。
四、包裝要求
1、包裝材料應具有一定的強度和穩(wěn)定性,能夠承受運輸過程中的正常壓力和沖擊。
2、包裝應密封良好,防止爆炸物泄漏或散落。
3、包裝上應有明顯的“易燃易爆”、“嚴禁撞擊”等警示標志。
4、包裝內應附有產(chǎn)品說明書,詳細說明產(chǎn)品的性能、用途、儲存和運輸要求等。
檢測流程步驟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使用,更多檢測需求請咨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