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0348—1989.Food additive Linalyl acetate.
以下灼燒至灰化完全。冷卻,加少量水,再加鹽酸溶液中和并溶解殘渣﹐加水至總體積為23 mL。移入錐形瓶中,加5 mL鹽酸、5 mL碘化鉀溶液及5滴氯化亞錫溶液,在室溫下靜置10 min后加2g無砷金屬鋅,立即將已裝好的乙酸鉛棉花及溴化汞試紙的玻璃管裝上,于25~30℃暗處放置1 h ,溴化汞試紙所呈顏色不得深于標準。
標準是3 mL砷標準溶液,與試樣同時同樣處理。
5.9 重金屬含量(以Pb計)的測定
5.9.1試劑和溶液
5.9.1.1 氨水(GB 631):1∶3溶液。
5.9.1.2冰乙酸(GB 676):30%溶液。
5.9.1.3酚酞(HG B 3039):1%乙醇溶液。
5.9.1.4飽和硫化氫水:按GB 603配制,現(xiàn)用現(xiàn)配。
5.9.1.5鉛標準溶液(l mL含0.01 mg 鉛):按GB 602配制后稀釋10倍。
5.9.2操作程序
稱取2g試樣(準確至0.1 g),置于50 mL瓷蒸發(fā)皿中,于沸水浴上加熱揮發(fā)完全,先用小火炭化,然后于550℃灰化。冷卻,加0.5 mL 乙酸溶液,溶解后加20 mL水(必要時過濾),置于50 mL納氏比色管中,加一滴酚酞溶液﹐用氨溶液調(diào)至淡紅色。加0.5 mL乙酸溶液﹐加水至25 mL,加入10 mL飽和硫化氫水,搖勻,在暗處放置10 min ,其顏色不得深于標準。
標準是取2 mL 鉛標準溶液﹐加0.5 mL 乙酸溶液﹐加水至25 mL,加入10 mL飽和硫化氫水,搖勻,于暗處放置10 min。
6檢驗規(guī)則
6.1乙酸芳樟酯每批產(chǎn)品應由生產(chǎn)廠技術(shù)檢驗部門負責檢驗。應保證出廠的乙酸芳樟酯都符合本標準的要求。每批出廠成品都應附有質(zhì)量合格證明書。內(nèi)容包括:生產(chǎn)廠名、產(chǎn)品名稱、商標、生產(chǎn)日期、批號、凈重和標準編號。
6.2驗收單位有權(quán)按本標準規(guī)定的試驗方法和檢驗規(guī)則,核驗所收到的乙酸芳樟酯的質(zhì)量是否符合本標準的要求。每一批號作-一次驗收,不同批號分別驗收。
6.3抽樣方法:每批的包裝單位100個以下抽取兩個,100個以上抽取三個。開啟包裝后先檢查水分和雜質(zhì),然后振搖使之充分混勻,再用玻璃取樣器吸取樣品50~100 mL,注入混樣器混合均勻。分別裝入兩個清潔干燥具磨砂塞蓋的玻璃瓶中。瓶上注明:生產(chǎn)廠名、產(chǎn)品名稱、批號.數(shù)量及取樣日期。一瓶作檢驗用﹐另一瓶留存?zhèn)洳椤?/p>
檢測流程步驟
溫馨提示:以上內(nèi)容僅供參考使用,更多檢測需求請咨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