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9294-2012.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for LED downlights.
6一般試驗要求
6.1 總則
GB/T 29294的試驗是型式試驗,試驗時光源包括在內。
帶有調光控制的LED燈具應調節(jié)到較大輸出功率進行所有試驗。
帶有可調色溫的LED燈具應按制造商或責任銷售商的指示調節(jié)/設置到一-個功率較大的固定值。一般選擇-一個燈具型號進行試驗,若是一個系列相似的燈具,選擇系列中一個代表性的型號進行試驗。
GB/T 29294的要求應按GB/T 29293- 2012 的規(guī)定測量。
6.2系列或單元 .
同一系列或單元的LED簡燈應同時具有下列特征:
---按本標準第4章,相同的燈具分類;
-按GB24819--2009第6章,相同LED模塊的安裝方法:
一根據(jù)材料 .元件、和(或)處理方法和熱管理特征。相同的結構設計特性.
6.3樣品數(shù)量
GB/T 29294要求的試驗樣品數(shù)量為3個.
6.4燈具部件
所有部件應符合與該部件安全和性能有關的國家標準或1EC標準。
7性能要求
7.1 電性能
7.1.1輸入功事
LED簡燈的輸人功率不應超過額定值的110%.
7.1.2輸入電流
LED簡燈的輸人電流與額定值的偏離不應超過10%.
7.1.3功率因數(shù)
LED簡燈的功率因數(shù)不應低于額定值0.05. .
7.1.4電參數(shù)匹配 度
LED簡燈使用的LED模塊控制裴置輸出電參數(shù)與LED模塊的輸入電參數(shù)應匹配.使用整體式LED模塊控制裝置、整體式LED模塊或LED燈的簡燈,本要求不適用。
7.1.4.1使用電壓輸 出型LED模塊控制裝置的LED筒燈
LED模塊控制裝置標記的輸出電壓應等于LED模塊的額定輸入電壓。
LED模塊標記的額定電流或額定功率不應超過LED模塊控制裝置標記的較大輸出電流或較大輸
檢測流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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