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664.1-2020.Information technology-Big data-Government data opening and sharing-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
1范圍
GB/T 38664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政務數據開放共享的相關術語和定義、概述、系統(tǒng)參考架構和總體要求。
GB/T 38664.1適用于參與或實施數據開放共享的機構從事開放共享工程規(guī)劃、建設、驗收和運營等活動,為機構制定政務數據開放共享策略的實施提供支持。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較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35295-2017信息技術大數據術語
3術語和定義
GB/T 35295-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政務數據 government data
各級政務部門及其技術支撐單位在履行職責過程中依法采集、生成、存儲、管理的各類數據資源。
注:根據可傳播范圍,政務數據一般包括可共享政務數據、可開放公共數據及不宜開放共享政務數據。
3.2
政務數據共享 government data sharing
各級政務部門因履行職責需要,使用其他政務部門的政務數據以及為其他政務部門提供政務數據的行為。
3.3
公共數據開放 public data opening
政務部門在安全保密、公共利益導向前提下,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非排他形式提供政務數據的行為。
3.4
政務信息資源目錄 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source catalog
通過對政務信息資源依據規(guī)范的元數據描述,按照一定的分類方法進行排序和編碼的一組信息。
注:一般用以描述各個政務信息資源的特征,以便于對政務數據的檢索、定位與獲取。
3.5
數據共享交換平臺 data sharing and exchanging platform
面向各級政務部門,維護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匯聚基礎信息資源、管理共享交換需求,提供數據安全與運行監(jiān)控保障,支撐跨部門、跨地區(qū)開展政務數據共享交換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
檢測流程步驟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使用,更多檢測需求請咨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