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
United Nations《關于危險貨物運輸?shù)慕ㄗh書 試驗和標準手冊》電池在使用和運輸過程中是存在危險的,電池需空運需提供UN38.3測試報告,UN38.3是電池安全性能檢測報告,UN38.3用于空運過程及日常正常使用存放等過程中。電池UN38.3檢測 (電池安全性能檢測)已經成為運輸鋰電池時必須提交的檢測報告。并依據(jù)國內外各種標準對各種型號電池進行全套安全性能測試,為各電池廠家保證產品質量安 全,符合各項標準提高出口創(chuàng)匯能力。
目前,檢測(下稱)嚴格按照《聯(lián)合國關于危險品運輸?shù)慕ㄗh書試驗與標準手冊》的要求開通了UN38.3測試。UN38.3認證中心為您提供快捷、優(yōu)惠、優(yōu)質的UN38.3測試。并能為各電池廠商提供、合格、專業(yè)的電池UN38.3測試報告。
UN38.3是什么?
UN38.3是《聯(lián)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第3部份38.3款,簡稱UN38.3。
UN38.3認證要求
UN38.3是指在聯(lián)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聯(lián) 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的第3部分38. 3款,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高低溫循環(huán)、振動試驗、沖擊試驗、 55℃外短路、 撞擊試驗、過充電試驗、強制放電試驗,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有安裝在一起,并且每個包裝件內裝有超過24個電池芯或12個電池,則 還須通過1.2米自由跌落試驗。
為什么要申請UN38.3?
因手機、筆記本電腦等含鋰電池是在運輸過程中存在一定危險,所以中國國際貨運航空有限公司公布了作為非危險品運輸?shù)目沙潆娦弯囯姵氐牟僮饕?guī)范,規(guī)范中明確指出每個類型的原電池及電池,需測試證明符合聯(lián)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第3部份38.3款,即UN38.3。
UN38.3認證產品范圍
1. 各種鉛酸蓄電池(如汽車啟動用鉛酸 蓄電池、固定型鉛酸蓄電池、小型閥控密封鉛酸蓄電池等);
2. 各種動力二次電池(如動力車用電池、電動道路車車用電池、電動工具用電池、混合動力車用電池等);
3. 各種手機電池(如鋰離子電池、鋰聚合物電池、鎳氫電池等);
4. 各種小型二次電池(如筆記本電腦電池、數(shù)碼相機電池、攝像機電池、各種圓柱型電池、 無線通訊電池、便攜式DVD電池、CD和MP3播放器電池等);
5. 各種一次電池(如堿性鋅錳電池、鋰錳電池等)。
UN38.3測試項目
T.1高度模擬試驗: 在壓力≤11.6kPa,溫度20±5℃的條件下,保存6小時以上,無漏液、排氣、解體、破裂,燃燒。
T.2熱測試: 在72±2℃和-40±2℃的條件下進行高低溫沖擊試驗,在*限溫度中存放時間≥6h,高低溫轉換時間≤30min,沖擊10次,室溫(20±5℃)存放24h,試驗總時間至少一周
T.3振動試驗: 15min內從7Hz至200Hz完成一次往復對數(shù)掃頻正弦振動,3h內完成三維方向12次振動;
對數(shù)掃頻為:從7赫茲開始保持1gn的*大加速度直到頻率達到18赫茲。然后將振幅保持在0.8毫米
(總偏移1.6毫米)并增加頻率直到*大加速度達到8gn(頻率約為50赫茲)。將*大加速度保持在8gn直到頻率增加到200赫茲。
T.4沖擊試驗: 150g、6ms或50g、11ms半正弦沖擊,每個安裝方向進行3次,總共18次;
T.5外短路試驗: 在55±2℃、外電阻<0.1Ω條件下短路,短路時間持續(xù)到電池溫度回到55±2℃后1h。
T.6碰撞試驗: 9.1kg重物自61±2.5cm高處落于放有15.8mm圓棒的電池上,檢測電池表面溫度。
T.7過充電試驗: 在2倍的*大連續(xù)充電電流和2倍的*大充電電壓條件下,對電池過充24h。
T.8強制放電試驗: 電池串連12V直流電源,以*大放電電流進行強制放電。
判定測試合格標準
(a)在試驗T.1至T.6中,沒有發(fā)生解體或起火 。
(b)在試驗T.1、T.2和T.5中,流出物不是毒性、易燃或腐蝕性物質。
1>目視觀察沒有看到排氣或滲漏。
2>沒有發(fā)生導致重量損失超過表38.3.4.7.1所示者的排氣或滲漏。
(c)在試驗T.3和T.6中,流出物不是毒性或腐蝕性物質。
1>目視觀察沒有看到排氣或滲漏。
2>沒有發(fā)生導致重量損失超過表38.3.4.7.1所示者的排氣或滲漏。
在申請UN38.3的步驟:
*步:申請Application
1. 確定客戶信息
A. 客戶產品由哪個城市航空出口;
B. 客戶產品是單獨出貨還是配套其他產品出貨。
2. 填寫UN38.3申請表
3. 提供電池規(guī)格書
4. 提供樣品30個
第二步:報價Quotation
根據(jù)所提供的資料確定測試時間及相應費用。
第三步:付款Pay
申請人確認報價后,簽訂立案申請表及服務協(xié)議并支付全額項目費。
第四步:測試Testing
實驗室根據(jù)相關的檢測標準對所申請產品進行全套測試。
第五步:測試通過,報告完成
第六步:項目完成,頒發(fā)DGM鑒定書
UN38.3 新版本(Rev.5)發(fā)布及其內容介紹
United Nations《關于危險貨物運輸?shù)慕ㄗh書 試 驗和標準手冊》 (Reco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 Rev.5 版本已于2009年12月31日發(fā)布,其將取代現(xiàn)行的版本Rev.4-2003。據(jù)相關消息,部分國家和地區(qū)運輸監(jiān)管部門已開始使用該新版本,但也有部分 地區(qū)將于2011年1月1日開始施行。在新版本《試驗和標準手冊》里面,其中的第38.3節(jié)針對鋰金屬和鋰離子電池的檢測要求還是有比較大的改動。
改動內容
與UN38.3的原版本 Rev.4-2003 相比,新版本的主要改動內容如下:
1. 對于大型電池及電芯的定義有明顯的變化:
Rev.4版本中定義大型電池是指完全充電狀態(tài)下陽*合計鋰含量大于500g的電池。大型電芯指完全充電時陽*鋰含量或鋰當量含量大于12g的電芯。
新版本Rev.5中定義大型電池為總重量大于12kg的鋰金屬或鋰離子電池。定義大型電芯指:對于鋰金屬電芯,完全充電時陽*鋰含量大于12g的電芯;對于鋰離子電芯,額定的瓦特小時大于150Wh的電芯。
2. 在新版本Rev.5中取消了原版本中鋰當量含量的定義。 對于鋰離子電池及電芯,改為采用額定瓦特小時數(shù)據(jù)來表示,額定瓦特小時定義為電池(電芯)的額定容量與額定電壓的乘積。
3. 與Rev.4版本相比,新版本Rev.5中所包含的測試項目及測試方法、判定標準等內容并無變化,但各個測試項目所要求的電池或電芯數(shù)量及狀態(tài)有比較大的變化,主要如下表所示:
雖然新版本對測試樣品數(shù)量及電池狀態(tài)都有比較大的改動,但由于測試方案及方法等都沒有改變,主要的測試流程也沒有改變,故新版本實施起來,在測試周期上不會有明顯變化。
由 于目前IATA(國際航空運輸協(xié)會)的54版本DGR規(guī)則中,規(guī)定了鋰電池航空運輸?shù)那疤釛l件是必須要符合UN38.3的測試要求,但DGR規(guī)則中并沒有 說明UN38.3的版本。中國國內,民航總局于2009年3月制定的《MH/T 1020-2009鋰電池航空運輸規(guī)范》,雖然引用的UN38.3版本是 Rev.4,但其僅是說明引用了該版本,在具體的規(guī)范介紹時也沒有說明需要符合的UN38.3版本。EBO就此也聯(lián)系了民航總局運輸司及航空安全技術中心 的相關人士,對UN38.3新版本的何時采用進行了溝通,民航總局相關人士均表示在新版本發(fā)行的條件下,優(yōu)先按照新版本進行測試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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